查看“鲁价格一发〔2016〕77号-关于完善电价补贴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源代码
←
鲁价格一发〔2016〕77号-关于完善电价补贴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通知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所请求的操作仅限于该用户组的用户使用:
用户
您必须确认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才能编辑页面。请通过
系统设置
设置并确认您的电子邮件地址。
您可以查看与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政策表头 | 政策名称 = 关于完善电价补贴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通知 | 政策文号 = 鲁价格一发〔2016〕77号 | 发文单位1 =山东社物价局 | 发文单位2 = | 发文单位3 = | 发文单位4 = | 接收单位 = | 政策类型 = 补贴 | 发文时间 = 2016年08月01日 | 生效时间 = 2016年01月01日 | 失效时间 = 未定 | 政策依据1 = | 政策依据2 = | 政策依据3 = | 政策依据4 = }} 各市物价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77号)、《山东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鲁扶贫组发【2016】3号)精神、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优化我省能源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健康、合理、有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省级补贴有关事项通知面下: === 一、光伏发电项目 === (一)光伏电站。2015年底前投产的光伏电站,省级补贴继续执行省政府前期确定的标准,即在国家标杆电价基础上,2010年投产的每千瓦时补贴0.3元(含税,下同);2011年投产的补0.22元;2012~2015年投产的补贴0.2元。 (二)分布式光伏。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会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的光伏电站),在国家电价补贴基础上每千瓦时补贴0.05元。 (三)纳入国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在国家电价补贴基础上每千瓦的补贴0.1元。 === 二、风力发电项目 === 风力发电项目,在国家标杆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补贴0.02元。 === 三、生物质发电项目 === (一)鼓励创新发展 在我省首台、首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网发电,按照有利于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原则给予电价政策支持。 (二)提高补贴效率。加快补贴项目和补贴电量核定工作。及时下达电价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三)强化“治霾”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适时启动“精准补贴”,支持“老”、“小”生物质项目节能环保升级改造。 === 四、其他事项 === (一)上述政策自 2016年1月 1 日起执行,根据我省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等情况实施调整。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电价政策执行到位。政策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山东省物价局 2016年8月1日
该页面使用的模板:
鲁价格一发〔2016〕77号-关于完善电价补贴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通知/正文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Infobox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政策/end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政策/start
(
查看源代码
)(受保护)
模板:政策/start/红头font-size
(
查看源代码
)
模板:文件
(
查看源代码
)(受保护)
模板:省级简称
(
查看源代码
)(受保护)
模块:HtmlBuilder
(
查看源代码
)
模块:Infobox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至
鲁价格一发〔2016〕77号-关于完善电价补贴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创建账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视图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所有条目
分类索引
PV政策
PV人物
PV电站
PV企业
PV技术
PV标准
PV工艺
PV导航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编辑规范
新手速成
编辑手册
能库部署
帮助
链接
光伏們
坎德拉学院
关于
我们的目标
关于能库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