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国能新能〔2015〕35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的源代码
←
国能新能〔2015〕35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
跳转至:
导航
、
搜索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所请求的操作仅限于该用户组的用户使用:
用户
您必须确认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才能编辑页面。请通过
系统设置
设置并确认您的电子邮件地址。
您可以查看与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公司,水电规划总院、电力规划总院:''' 按照光伏电站建设有关管理办法,根据各地区2015年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及发展需求,对部分地区调增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主要用于支持光伏电站建设条件优越、已下达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好以及积极创新发展方式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等地区建设光伏电站。具体调增规模见附表。 '''二、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本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报来与调增规模对应的光伏电站项目名单,'''并及时与电网企业进行衔接,落实配套电网建设相关事项。'''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 '''三、电网企业应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附表:2015年部分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调增表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4日''' == 附表:2015年部分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调增表 ==
返回至
国能新能〔2015〕35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
。
导航菜单
个人工具
创建账户
登录
命名空间
页面
讨论
变种
视图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搜索
导航
首页
所有条目
分类索引
PV政策
PV人物
PV电站
PV企业
PV技术
PV标准
PV工艺
PV导航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帮助
编辑规范
新手速成
编辑手册
能库部署
帮助
链接
光伏們
坎德拉学院
关于
我们的目标
关于能库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