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能源〔2016〕782号-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的版本间的差异

来自能源智库
跳转至: 导航搜索
第12行: 第12行:
 
<p style="text-align:center">
 
<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span style="font-size:40px;font-family:宋体;color:black">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strong>
 
     <strong><span style="font-size:40px;font-family:宋体;color:black">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strong>
</p><p style="text-align:center">  
+
</p><p style="text-align:center"> </p>
 
各有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有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我区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为促进我区光伏电站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我委决定采用优选方式初步配置建设指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我区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为促进我区光伏电站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我委决定采用优选方式初步配置建设指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7月12日 (二) 16:23的版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桂发改能源〔2016〕782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strong> </p><p style="text-align:center"> </p> 各有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我区2016年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20万千瓦。为促进我区光伏电站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科学合理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我委决定采用优选方式初步配置建设指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