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湖市鼓励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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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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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6日 (二) 15:08的版本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补充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