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运行〔2016〕1558号-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
来自能源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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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
国家能源局文件
发改运行〔2016〕1558号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