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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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衢州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6—201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3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6〕1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百姓生活,经研究,决定实施我市金屋顶光伏富民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